发挥婚姻登记管理职能 努力促进和谐家庭创建
2009-6-24 17:44:48
 
 
 

鄂州市民政局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把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如果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那么创建和谐家庭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作为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我们的职能与和谐家庭的创建具有密切的关系。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对于实现社会事务科学管理,构建健康合法有序的社会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鄂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认真贯彻实施新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创新管理理念,拓展管理方式,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婚姻服务需求,努力促进婚姻家庭的和谐。

一、推行婚姻管理和婚姻登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探索工作新体制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工作重心从经济管理逐步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在政府职能转变之前,作为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一部分,鄂州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遇到种种问题。

鄂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组建之初既没有机构编制也没有工作经费,管理、登记、服务混在一起,完全靠婚姻服务收入来解决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经费,很大程度上羁绊了婚姻登记工作的全面发展,造成政事、政企不分,管办不分。为解决这一矛盾,市编委解决了鄂州市婚姻登记处的编制问题。鄂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曾以贯彻《婚姻登记条例》为契机,花大力气对全市婚姻登记机关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调研,并向市政府作了报告。报告提出为节约行政成本,由市婚姻登记处集中办理全市婚姻登记,财政保障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理顺鄂州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的体制,实行婚姻管理和婚姻登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婚姻服务走向市场。2004年初,省民政厅、市政府批复同意鄂州市从2004年6月起全市集中进行婚姻登记。同时在较为偏远的梁子湖区设立婚姻登记点,加强了对区民政部门的指导。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婚姻登记处纳入财政差额拨款范畴。

通过婚姻登记、服务分离,婚姻登记处具体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围绕窗口单位的行业要求,规范化开展各项工作。婚姻服务从婚姻登记处中剥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通过市场运作为新人服务。体制理顺后,真正使管理更加高效,登记更加规范。

二、创建婚姻家庭健康咨询角,丰富婚姻登记工作新形式

新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引起了社会的关注。鄂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从构建和谐家庭,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角度,就如何提高婚检率,加强了对婚姻当事人的引导和宣传,并专门制定了结婚登记告知书。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同时宣传婚前健康检查和优生优育的科普知识。积极探索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宣传咨询平台,将婚姻登记环节作为婚前宣传咨询的重要关口,为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宣传咨询指导,并专门在婚姻登记处大厅设置了防治艾滋病宣传角,在宣传角的宣传架上摆放了各种防艾宣传资料和省防艾办编印的外出务工人员健康手册,供前来登记的结婚或离婚的对象自由取阅。在等候的休闲茶座桌上也摆放了防艾宣传小折页,让前来登记对象一边等候一边可随意阅览。另外,还在《新婚须知》放映厅内也设有防艾知识录像播放。帮助结婚当事人了解优生知识及提高对婚检重要性的认识。该举措创新了婚姻登记的管理理念,在民政的平台上提供了更多与婚姻家庭建设有关的服务,寓服务于管理之中。

婚姻家庭健康咨询角的建立和完善,体现了婚姻工作从“小管理”到“大服务”的转变:第一是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是由政府提供场地,政府出资买单,免费向婚姻当事人提供新婚保健、优生优育、法律法规、心理健康等诸多方面的咨询服务。通过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这个平台,我们实现了政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从管理到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转变;第二是过去的婚姻管理工作只是民政一家的事,现在我们通过搭设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这个平台,有效的整合了民政、计生、卫生、司法及社区等方面的资源,提升了婚姻管理部门的社会地位、更有效的发挥了婚姻管理工作的作用,促进婚姻服务社会化,从多个角度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三、聘请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完善结婚登记颁证制度,创造工作新内容

鄂州市自2006年起全面推出结婚登记颁证仪式以来,婚姻登记机关全部免费为当事人举行颁证仪式。新人身穿整洁的婚礼服装、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在庄严而圣洁的颁证厅郑重承诺,这能够使当事人对婚姻家庭有更深刻的理解,铭记自己对婚姻家庭的责任。举行颁证仪式是倡导承诺和诚信、塑造鄂州城市精神、构建和谐婚姻家庭的有益尝试,也是对举行简洁而不失隆重的婚礼仪式,树立社会婚俗新风的一种直接引导。

以上是鄂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对于做好新时期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一些探索,鄂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从建立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从而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围绕婚姻家庭这一核心,把“大民政”的意识落实到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中,充分做好婚姻管理和婚姻登记工作。今后,鄂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以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构建和谐婚姻家庭为目标,进一步创新理念,拓展形式,完善机制,为构建和谐鄂州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