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两型社会”先行区 必须大力推进殡葬改革
2009-5-1 8:29:07
2009-04-30                     
鄂州市民政局局长  廖来生   

  殡葬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是一场移风易俗的社会变革,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市民精神文明素质,加快小城镇化建设,建设和谐鄂州,建设“两型社会”先行区,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和建设“两型社会”先行区工作的推进,我市部分市民的殡葬理念、丧葬习俗和安葬、祭奠方式开始发生一些新的变化,象树葬、花坛葬等文明、健康、环保、科学的丧葬方式正在逐步被人们接受。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民间旧的丧葬意识和传统习俗根深蒂固,“入土为安”、“厚敛重葬”的思想一直影响着众多老百姓的丧葬活动,推进农村殡葬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依法规范殡葬管理尚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我市殡葬改革的基本情况

       殡葬改革工作核心内容是节约木材、土地等资源;保护环境,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方式。它的中心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禁止土葬、全面推行火化;二是制止乱埋滥葬的行为;三是禁止遗体火化后套棺重葬;四是移风易俗,破除旧的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自1997年市政府颁布《鄂州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以来, 民政部门大力推行火化、禁止土葬。加强对违法土葬行为的查处工作,年火化率保持在99%以上、火化死亡人员遗体6000具左右。查处率达100%。但是, 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只停留在“火化”这一层面上,节约资源、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等更深层次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殡葬改革陷入困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遗体火化后套棺重葬现象泛滥成灾。目前,我市绝大多数地方的农村居民将逝者的遗体送殡仪馆火化后,再装入棺材进行安葬。这样一来,丧户既要承担火化的相关费用,又要承担购置棺材和安葬所需的相关费用,既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重了经济负担,也违背了节约丧葬用地、节俭办丧事的殡葬管理工作方针,遗体火化也失去了意义。据统计,我市年火化量约6000具,90%以上的骨灰重新套入棺木进行土葬。按每具棺木耗费1.5立方米木材,每年全市仅套棺重葬就直接导致近10000立方米优质圆木被浪费。目前市场上每具棺木售价在2000元左右,好的卖到3000-5000元。仅此一项,全市每年就要耗费约1500万元资金,造成极大浪费。

  2、 乱埋乱葬现象严重。在城区,西山省级风景区、华光村为主要乱埋乱葬点,乱坟场面积逐年扩大。在农村和城郊,山林、耕地甚至农田随处可见的是新旧坟墓,并且坟头面积逐步增大。最小的67个平方,最大的3050平方米,豪华坟墓甚至占地300多个平方,每年葬坟消耗耕地和山林超过11万平方米。

  3、封建迷信抬头,旧的丧葬陋习死灰复燃。在我市农村做道士已是热门职业,凡有白事是必请的。摆道场,装神弄鬼、故弄玄虚,少则一日,多则三、五日.封建迷信用品更是花样迭出,龙棺、纸马、纸人、纸灵屋等应有尽有。道士没有不骗取钱财的,受迷信思想的蒙蔽,绝大多数群众不得已而为之,不堪重负。

  4、 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之风盛行。据统计,城区办理一次丧事平均花费4万元,农村平均2万元.全市每年丧葬费用高达1.5亿元人民币。而在殡仪馆内的所有费用平均不到1200,大量的钱财在大操大办丧事中花费。

  5、 殡葬管理滞后。一是棺木等土葬用品市场泛滥。公开制售棺木和土葬用品的现象充斥全市各个乡镇;二是遗体运输车辆得不到根治,各种车辆随意运尸情况严重,更存在拖尸打转现象为遗体土葬提供便利;三是医院太平间、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摆设灵堂,燃放烟花炮竹、吹乐、哭丧等惊民扰民现象屡禁不止;四是豪华送丧车队招摇过市,阻塞交通、抛撒纸钱、放烟花奏哀乐等不文明现象得不到解决。

  (二)主要原因

  1.旧的封建思想根深缔固。一是入土为安,死后睡棺材行好运,能兴旺后人等旧的封建思想是套棺重葬、乱埋乱葬的主要原因;二是把风光葬礼当作对死者尊重的体现;三是攀比之风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困难家庭苦不堪言。

  2.权责不明,难以形成合力。殡葬改革是政府领导下的一项社会变革,各相关部门都要明确职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才能形成合力,仅凭民政部门的力量是难以成效的。群众会把政府的不理会、不作为当作默认,把默认当作肯定。

     3. 与殡葬改革相配套的政策和基本设施相对滞后,缺乏长效机制。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鄂州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已明显不适应当前殡葬改革工作的要求,难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导致民政部门执法手段软, 殡葬管理不能够与时俱进;二是缺乏长远规划和有效机制。过去农村以家族、姓氏为纽带的“祖坟山”已基本饱和。由于没有长远的规划和管理机制,加之耕地、林地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只好在自己承包土地或集体土地上安葬,而且随意性更大。也就出现坟头随处可见,而且越来越大。

  二、几点思考

  殡葬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推进殡葬改革,依法规范殡葬管理,倡导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市民的参与,形成合力。鉴于目前殡葬改革工作的现状,笔者认为,应着力解决和处理好以下问题:       1.加大宣传力度,革除封建丧葬陋俗。实施殡葬改革的目的是为了革除丧葬陋俗,节约土地资源,倡导健康文明新风。殡葬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在全社会弘扬先进的殡葬文化,倡导科学的殡葬理念,按照生态文明的要求,安葬逝者,祭奠先人,安抚生者。由于受传统殡葬文化的影响和现阶段条件的限制,当前,一些封建、落后的丧葬陋俗还大有市场,这就需要我们建立殡葬改革长效宣传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和乡村墙报、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宣传殡葬法规和殡葬改革的意义,宣扬先进的殡葬文化,介绍相关科学知识,动员和教育广大农民群众自觉革除丧葬陋俗,大兴健康文明殡葬新风,共同营造良好的殡葬环境。

  

  2、加强政府组织和领导。一是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完善组织协调功能。二是把殡葬改革工作当作构建“两型社会”、创“四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三是要建立殡葬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坚持把殡葬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殡葬改革落后的地区应当实行一票否决制,落实责任追究制。

  3.修改和完善《鄂州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细则》应将套棺重葬、乱埋滥葬、制售棺木等土葬用品的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居民区搭棚设灵、燃炮奏乐、公车送葬等行为明令禁止,明确具体的管理部门及处罚责任。在市政府的主导下,进一步明确民政、文明委、公安、工商、土地、林业、宗教、交通、纪委、监察等部门在殡葬改革中的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部门做好殡葬改革政策的宣传和殡葬管理、服务工作;林业部门做好林地的保护和木材市场的管理工作;土地部门做好土地的合理规划、合法使用和资源保护,与民政、林业、监察等部门共同规划和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与民政、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打击非法经营公墓等违法活动;公安部门做好与殡葬有关的治安工作,坚决打击阻碍殡葬执法的行为和利用封建迷信诈骗钱财的活动;工商部门做好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工作,坚决打击制售棺木等土葬用品、非法买卖土地葬墓的活动;交通部门要规范对营运车辆的管理,严管黑车、改装车、报废车、货车从事遗体运输的活动,配合民政部门打击车主为棺葬(土葬)提供便利的行为;纪委、监察部门要严肃处理违反殡葬法规的单位,尤其是党员和干部;卫生部门要加强医院太平间的管理,取缔在太平间停灵治丧的活动;文明委、城管等部门要制止不文明的丧葬行为,打击在公共场所搭棚设灵、滋民扰民等活动。

  殡葬改革是党和政府领导下的一项社会重大变革,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是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与建设两型社会和城市文明是密不可分的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应该齐抓共管,为建设和谐鄂州共同努力。